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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获拆迁费离婚岂料弄假成真

2003-03-13 来源:文摘报  我有话说
去年12月31日,北京景泰西里贴出通知,要求居民搬迁。

面临搬迁的李女士细算了一下,按照规定,她家能拿到拆迁补偿费15万元,“这钱远远不够在外买房”。她翻看一些有关拆迁的文件,发现文件规定:“对危改区内有本市户口,本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在危改区内无正式住房,长期居住在自建房内,单独立户,并且本人在危改区外无正式住房的居民,可以给予补偿,具体补偿标准由各区、县人民政府确定。”崇文区为7万元。

李女士和丈夫的感情并未破裂,家里有两间自建房。她琢磨着,如果离了婚,离婚一方便没有正式住房,假如一方住在自建房内,便能多得7万元补偿费。于是,她想起了假离婚。她很快做通了丈夫的思想工作,两人商量事后复婚。他们到法院通过婚姻简易程序离了婚。

3月4日下午,拆迁中的景泰西里尘土飞扬,在拆迁现场,李女士却难过地失声痛哭。原来她和丈夫办完手续后,丈夫突然告诉她离婚是认真的,因为他在外面已经有了别的女人。

景泰西里危改办的负责人关树生告诉记者:“自从拆迁通知贴出后,在不到三个月的时间里,共有十几对夫妇离婚,至于有多少对夫妇是假离婚,就不清楚了。” (《京华时报》2003.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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