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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低保”是如何变成“职工福利”的

2003-03-13 来源:文摘报  我有话说
截至2001年10月底,重庆市九龙坡区杨家坪街道共有3257户、6682人享受“低保”,其中大约一半来自辖区内的困难企业。街道社区服务中心主任王国平说,3257户已得到最低生活保障的家庭中,将近20%的人均月收入超过了“低保”标准。他们所以能进来,主要是靠单位的虚假收入证明。

杨家坪街道新华二村社区居委会共1万余名居民,吃“低保”的有1079人。这些低保人员中,约七成为西南车辆制造厂及其下属川渝实业总公司等3个大集体企业的下岗失业人员。不久前,川渝实业总公司一位姓谭的女职工拿着公司“夫妻双下岗”的证明来申请“低保”。居委会调查时,邻居反映她仍在上班。居委会马上派3名工作人员到公司找总经理核实情况,公司总经理一口咬定确属“双下岗”。实际上,谭不仅夫妻都在岗,其丈夫还是副总经理,当时就坐在那位总经理的对面。

据西郊三村居委会低保员彭昭等人反映,借助开具假收入证明进入“低保”,在一些企业已成为通行的“职工福利”。西郊三村有五六家困难企业的上百户职工家庭申请“低保”,有些职工每月有两三百元的收入,企业却证明只有150元。其中长江一厂干脆将所有的职工都写成“没有收入”,居委会警告这样做要负行政责任后,他们又不约而同地只在证明上写基本收人,故意不提总收入,让工作人员难以调查。

记者到几家曾经出具过虚假收入证明的企业了解情况,都吃了闭门羹。有一家企业的工作人员接电话时很不耐烦:“反正是政府掏钱,你们盯那么紧干什么?

西南车辆制造厂有一位叫陈大奎的职工,第一次开的家庭3口人收入证明上写的是250元,据此街道批准这户家庭享受每月295元的“低保”。一个季度后,群众举报其收入证明有误,居委会去企业了解情况,企业给其开的月收入证明又变成了505元。经核实,陈大奎2001年全年的实际收入为1.2万元,2002年一季度每月仅岗位工资就有600元。

王国平说,企业这种不负责任的态度,使街道低保工作陷入两难境地:依靠他们吧,不敢相信;不依靠他们吧,又没有更好的信息渠道。而这些企业为职工骗取“低保”开具虚假收入证明,实际上是将企业困难转嫁给了各级政府,使“低保”成了“职工福利”。他认为,“低保”是城市居民基本生活的最后一道防线,如果任由上述行为蔓延,“低保”人群有可能迅速膨胀,并最终使这道防线崩溃,其后果不堪设想。

记者了解到,缺乏处罚措施,可能是虚假收入证明泛滥的一个主要原因。1999年10月1日开始施行的《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条例》规定,采取虚报、隐瞒、伪造等手段,骗取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处冒领金额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但对提供虚假收入证明者,《条例》却没有规定惩罚措施。

到目前为止,通过虚假收入证明进入“低保”者,近六成是通过群众举报而被发现的。新华二村社区居委会主任冯静德说,核查收入本来就是基层“低保”工作最难的一个环节,按规定,申请“低保”者应提供银行存款的真实情况,拥有股票者也不能享受“低保”,但由于街道和居委会根本无权从相关单位获取资料,一般都只能在接到举报后再开始调查。

虚假收入证明,使更多的矛盾集中到了街道和居委会。新华二村社区居委会就有好几名工作人员因为推翻了假证明而挨过打。(《中国社会导刊》2003年第2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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