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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税起征应浮动

2003-03-16 来源:文摘报  我有话说
政协委员杨崇春提出,个调税一刀切的征税起点不太合适。他说,800元起征是20年前制定的,现在在沿海城市、发达地区就显低了,在内地、西部地区,可能就显高了,所以征税起点应是一个幅度,比如1000元至1500元,在这个范围里根据各地经济水平、物价水平来定。

叶建农委员建议,将以代扣代缴为主的现行征收模式,改为“个税主体自行申报,税务机关监管”的模式。这样,一方面节约国家税务稽查成本,一方面使偷税者增加逃税漏税的风险成本。(《羊城晚报》2003.3.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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