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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场所渴望安全

2003-03-16 来源:文摘报  我有话说

安全检查

公共场所究竟有多少安全隐患?

我们经常看到,有太多的偶然因素在公共场所酿成事故,不断有无辜者突然罹难。公共场所的安全问题,使得普通人之间的问候语转变中心,“出门当心一点”,包含着更实质性的提醒意味。

“我是不是活不成了?”

“我是不是快活不成了?”39岁的许静女士满脸是血,用微弱的声音问道。2002年8月10日上午10:00左右,许静和表姐邓枚准备到重庆市南坪百盛商场购物,当她们走到南坪西路2号农行南岸支行南坪分理处门前时,只听“咚”的一声巨响,许静就仰躺在血泊中。一根长约80cm,锈迹斑斑的钢管从高楼坠下砸在了许静的头上。由于情况紧急来不及等120急救车,邓枚在一名姓顾的邮电学院大学生的帮助下,将许静抬上了出租车送到急救中心抢救。经医生诊断,许静左前额头骨有3cm×4cm的凹陷,属于开放、粉碎性、凹陷性骨折,并伴有颅内出血。

砸伤许静的“凶器”是楼上施工楼层用来搭保护架的钢管,家属准备将这个“凶器”交到有关部门作为调查的证据。

2002年8月的一天,广州某学院女学生阿丽和队友们在进行体能训练。当她跑进休息室时,未发现擦得锃亮的玻璃门已关闭,穿门而入将玻璃门撞碎,顿时,阿丽的右大腿及左手鲜血淋漓。左大腿股静脉完全断裂,失血休克,险些丧命,后经广州空军医院及时抢救,才脱离危险。

男童瞬间“蒸发”

在公共场所的安全事故中,未成年人最容易成为受害者,因为他们自我保护的能力最差。

2002年8月10日下午,四川省成都市锦江区一道路施工工地上演了一幕人间悲剧,一个年仅2岁的男童不慎坠入路中窨井身亡。

出事的窨井附近还未铺成水泥路,而窨井井口仅有一块石头挡住了井口约1/3面积,井深5至6米,井里积了不少污水。死者父亲王新成说,当时他带着小孩在离井几十米外的一公用电话处打电话,他打完电话后才发现孩子不见了。

十几位好心人帮他四下寻找。10分钟后,有人在窨井中发现了孩子。当时,王新成在井口看见有些黑暗的井下冒出一个小脑袋时,一下就慌神了,他心急如焚地顺着井边扶梯下到井中,将孩子托起,孩子已是口吐白沫。两年前孩子出世时妻子死去了,如今孩子夭折了,这位朴实的农民欲哭无泪。他认为,孩子的死在于工地方安全防护措施不够,因而要工地方负责。

不久前此路段另一个窨井也险些出事,一名幼儿掉入井中,幸被人发现并及时救了上来,才没有出事。在出事的井口四周,人们确实未见到有任何警示标志。

厨房失火殃及浴池

洗澡洗了一半却要出去躲火,这样的事听起来稀奇却偏偏发生了。

2002年夏天的一个下午,在南京中山东路金太隆酒店休闲浴场的浴客们正在热气腾腾的浴池里洗得舒服,猛听外面有人大喊“着火啦”,一边是水一边是火,这多少有点荒谬,虽说水能克火,但总不能指望眼前的洗澡水抵挡,更何况通常火灾中很多受害人是因为窒息而死亡,所以不管洗好还是没洗好,浴客们都决定“快跑”。

等要真正“起跑”才发现了另一个问题,洗澡的时候“赤裸裸”,但这副模样往外跑实在有点“不好意思”。不过当生命受到威胁时,安全问题比面子重要得多,所以几位浴客还是胡乱裹着浴巾穿着拖鞋往外冲。外间休息室里几位洗浴完毕的客人已经酣然入梦,迷迷糊糊中被人拽出休息室,惊醒后才知道发生了火警。从“澡堂子”里逃出来的浴客中,有几个跑到消防通道,却发现竟然此路不通,只好折回头另找出路,颇受惊吓。逃到安全地带后才听说是浴室楼下的酒店厨房失火,但滚滚浓烟已经从通风管道蹿了上来,真可谓厨房失火,殃及浴池。

浴室里乱作一团,而楼下已经来了5辆消防车,消防官兵训练有素,20分钟就将大火扑灭。检查火场后发现,配备的自动喷淋灭火系统虽然正常启动了,但火灾的起火点却刚好在喷淋头的“射程死角”,直到消防队员冲进去才用水龙把起火点压灭。幸好没有人员伤亡。

如何保障公共场所消防安全一直是个“大题目”。配备了消防设施并不意味着就能保障安全,这些设施需要维护保养,需要检修复查。消防通道不通畅的问题可以说屡见不鲜,大到歌舞娱乐场所,小到住宅楼道,经常是“火到临头”才发现安全隐患原来就在身边。

火灾吞噬13条稚嫩生命

2001年,江西南昌13名幼儿无辜惨死,引起人们对幼儿园消防安全的高度关注。

2001年6月4日晚9时许,江西广播电视艺术幼儿园小六班班主任杨慧珍下班前,在小六班寝室里点燃了三盘蚊香用于驱蚊。临走时,杨慧珍将该情况告诉了当晚值班的保育员吴枝英。晚11时许,广电幼儿园保教主任倪恿琛和值班医生到小六班巡查,倪发现小六班寝室里点着蚊香,遂就蚊香是否会影响儿童健康进行了询问,但未作任何处理便离开了。11时30分,吴枝英离开寝室,在洗手间、活动室做事,约45分钟未到寝室巡视。在此期间,放在寝室过道上的蚊香将搭落在床边的棉被引燃,火势向四周蔓延引起火灾,致使小六班寝室内13名寄宿的儿童因烧烤、一氧化碳中毒窒息死亡。

这个班共有21名幼儿,当天在幼儿园住宿的有17人,4名侥幸逃生的幼儿1人是自己跑出来的,另外3人是被救火人员抢救出来的。

由此可以看出,这家民办幼儿园的管理存在漏洞,有关部门在核发办园许可证时,没有充分考虑消防安全问题;在制定民办幼儿园的标准时,没有将消防安全列入审核之中。

商场扶梯坠落找谁说理

最近在商场内发生的儿童意外伤害事故更是为我们敲响了儿童安全的警钟……

2002年9月25日,一名随同父母购物的8岁男孩,不慎从上海南京路某商场六楼的中庭护栏与自动扶梯连接处坠落,抢救无效死亡。

经测量发现,事故地点的钢质护栏离地为1.05米,自动扶梯离地高度为0.96米。从二十多米高的商场六楼自动扶梯边上沿着栏杆垂直向下望,除了在二楼有服装柜台从栏杆外延伸出一块约一臂宽的平台外,其余楼层都没有设置额外的平台,视线可以一望而过,直达底楼。而整个商场,只有七楼以上的楼层的自动扶梯旁才有特别附加的护栏,其他楼层都没有这一道附加的“安全网”。

据有关负责人介绍,目前上海对公共场所的栏杆建筑并没有专门的规定,一直遵循国家建设部于15年前颁布的《民用建筑设计通则》(试行)。

根据这个通则,该商场并没有明显地违反安全条例,也许,问题缘于相关法规的滞后。由此可见,防止孩子商场意外的重担更多地落在了家长身上。

电梯失控夺人命

9月15日晚10时30分,北京望京西园119号楼1部电梯出现故障,需要维修。不久,负责该楼电梯维修养护的北京恒富隆机电设备有限公司一名电梯维修工赶到。

电梯维修工到后不久,就让站在1楼值班的市保安总公司公交分公司的保安王超过去帮忙。刚开始,王超不愿意,说他还要值班,但禁不住电梯维修工的劝说,就进电梯帮忙。

维修中,原本在1楼的电梯突然失去控制,载着两人迅速升到6楼。在6楼停住后,王超急忙想跑出电梯,却被电梯门紧紧夹住。他拼命挣扎,用手使劲抓电梯门,试图从夹缝中挤出来,但无济于事。

住在6楼的居民闻声跑出来,用铁棍、木棒等工具,伸进两扇电梯门缝隙,使劲撬电梯门,十几分钟后,终于撬开了电梯门,将奄奄一息的王超救了出来。一同困在电梯内的维修工得以脱身。

当120急救人员赶到现场后发现王超的瞳孔已经放大,30分钟后,王超因抢救无效死亡。

事故发生后,物业管理人员说,这事与物业无关,主要是由于电梯维修工违规操作造成的,他不应当让没有经过专门培训的保安进入维修中的电梯内。

电梯生产企业闻知事故后,查阅了电脑记录,发现望京地区销售的电梯不是本公司负责安装的,也不由他们负责维修养护。因此,出现这种安全问题应由电梯维修养护单位负责。警方和质监部门的有关工作人员已出面对事故具体原因进行调查。

老汉理发染上艾滋病

云南玉溪某厂工人胡大爷退休后,每天早晨都锻炼身体,有空的时候则帮老伴带小孙子或买菜,邻居常夸他“年轻”。谁料,今年刚过完70大寿,他竟意外地得知自己有可能染上了艾滋病。胡大爷惊诧莫名,不知道自己是如何染上的病。根据医生提示,胡大爷才回忆起,3个月前,他到路边摊上花2元钱理了一次发,刮脸时理发师一不小心划破了他的脸,当理发师擦干刀上的血迹时手指也受了伤,为表安慰理发师吐了口唾沫在受伤的手指上,又抹在了胡大爷的伤口上。据医生分析,可能是携带艾滋病病毒者通过血液将病传给了胡大爷。

胡大爷伤心地告诉记者:自己那么大的年龄患上艾滋病,确实难以启齿,不理解的人常误认为:艾滋病要么通过性传播,要么与吸毒有关。可自己由于理了一次发便成为受害者太冤枉了。

让世界充满安全

衣食富足,行止顺通,这是心理学家列出的人生最低的生活要求。

一位社会学家分析说,对于安全的渴望至少可以分成两种情况,一种是日常性的,一种是突发性的,对前者,应该是必须得到保障的。而后者,我们不能得陇望蜀苛求太多,因为在现有技术背景下,不可能要求哪一家航空公司向乘客提供无限期的安全飞行记录。令人忧虑的是,关涉每一个人的日常性安全问题,因其具有的大众化色彩,反而不那么受人重视了。

在社会意识上,还有一种似是而非的推论:既然没有人能做到万无一失,那么灾难就不可避免。既然灾难不可避免,那么只能顾及眼前而不想将来。于是在行动上,就有了为疯狂赚钱而忽视消防安全烧死几十名工人的惨剧,就有了小煤窑关了又开最终吞噬了成百成千鲜活生命的人祸……这果真是追求富裕必然要付的代价吗?

现实的错误、管理的疏忽会一而再再而三地铸成悲剧。悲剧带来了苦难,苦难磨砺着生者的灵魂,使之反省,使之珍惜。这也许是在事故中逝去的生命留给我们的警示。

在设计和安装公共设施时,应该提倡以人为本的思想。这不是讨论抽象的思想问题,而是需要在细节上体现出关怀,体现出越来越多的以人为本的细节。已经发生的公共安全事故带来的教训,应该进入建筑设计者的意识,在未来的公共场所建筑中转化为人文关怀。

对于事故发生后的处理,与其到处寻找肯负责任的部门,倒不如在事前制定法规,分清责任。南京大学的一位社会学教授指出:“设立机构的思路不如学习国外的公共场所的投保责任险的方式。”据他介绍,分清负责公共场所安全的责任单位,有助于提高人们的防范意识,从而采取有效的转移风险的措施,比如由公共场所的产权所有单位或者管理、收益单位投保公共安全责任险,一旦有意外人身伤害发生,由保险公司赔付。国内也可以引进这样的方法,降低公共场所事故的危害程度。因为分清了责任,受害者也不用为讨“说法”在部门之间捉迷藏,即使不能协商解决,进入司法程序也有个明确的被告方。

与其亡羊补牢,不如未雨绸缪。给予别人安全的关怀,对这个世界非常重要。(《人与法》2003年第3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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