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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儿伸冤的老人告倒六贪官

2003-03-20 来源:文摘报  我有话说
酒后驾车撞死人只被判缓刑

2000年2月5日,农历大年初一。休假在家的江苏射阳县建设局质监员王大成和同学陈南熏走在振阳街时,后面一辆奥迪车从他们身后猛冲过来,两人猝不及防,倒在车前引擎盖上然后被撞飞三十多米,两人当场陨命。而肇事司机慌忙驾车逃逸,被接到拦截命令的民警截获。肇事者是上海一家大型集团公司人事科科长别如跃。

2月22日,县公安交通大队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认定别如跃酒后驾车,临事措施不力,且驾车逃逸,是造成此次事故的主要原因,负主要责任。王大成、陈南熏在机动车内道行走,应负次要责任。

当年8月18日,县法院判处别如跃有期徒刑四年六个月。然而,时隔两个月,两死者的父亲得知,别如跃被盐城市中级法院改判为缓刑,已经释放了。两老人咽不下这口气,向盐城市中院申诉。

两老人讨公道订生死契约

盐城市中院一位庭长接待他俩时,却为肇事者开脱罪责,称肇事者车速不快,只有30公里/小时。而从肇事车引擎盖上并排留下两名死者倒下时屁股撞击的凹槽,足以说明当时车速很快。从法医的尸检报告来看,死者头脸左右均无伤处,足以说明,车子完全是从后狂撞上去的。两位老人的有力辩解受到这位庭长的厉声喝斥。无奈之下,两位老头签下生死状:甘愿站在出事地点,让一辆30公里/小时车速的小车撞他俩,看30公里/小时车速是不是能把他俩撞飞30米远。两位老人语气坚定地说:“如果我俩被撞死了,不需要任何人负法律责任,只求法官实事求是地给个公道。”

他俩又来到法院信访接待室,话还没说完,信访室人员不耐烦地把他俩轰了出去。后来,两老人才知道,出了事后,家底厚实的别如跃家人花钱铺路,四处托人说情,为其开脱罪责。他们暗中盯梢两位老人,老人告状到那儿,他们就活动到那儿。

他俩紧接着又向省、市检察院申请抗诉。在他们不屈不挠的抗争下,2001年4月5日,再审法庭撤消二审判决,维持一审判决。而此时别如跃却逃脱了。两位老人发誓一定要将别如跃捉拿归案,他俩悄悄来到上海市,埋伏在别如跃居住的楼房周围。闻风而逃的别如跃得知两老头一直守候在他家门口,便选择了投案自首。

联合举报枉法的法官

肇事者终于得到了应有的下场,然而两位老人却没有沾沾自喜。为什么一审的合议庭审判长与别如跃的家人打得火热?二审为什么无缘无故地改判缓刑?两位老人马不停蹄地搜集证据,欲给枉法者一个“说法”。

2001年9月,投监服刑两个多月的别如跃得知两位老人要告司法“黑暗”后,经过激烈的思想斗争,向检察机关写了一封举报信,并要求自己的哥哥、妻子向检察机关反映情况。

原来,别如跃的哥哥得知此案将由法院刑庭庭长孙林宽为主的合议庭审理。他又是请吃饭,又是请洗桑拿,并给孙林宽送上2万元“红包”,给合议庭的另两名法官徐某、陈某各送上500元购物券。于是孙林宽就吹起司法“黑哨”。

但孙林宽的意见被审判委员否定了。判决之后,别如跃本想不再上诉,然而孙林宽觉得收了那么多钱却未帮上忙,心中不安,便向别如跃的哥哥说:“你可以让你弟弟向中院上诉,我找人帮你活动。”

别如跃上诉后,市中院明确由姜国良及路某、徐某三个法官组成合议庭,姜任审判长。姜国良毕业于北京大学法律系,后又获取了法律硕士学位。当别如跃的哥哥通过他人送上5000元钱及物品时,他动心了。路某接受了1000元购物券,徐某则“笑纳”了2000元。

9月22日,合议庭评议别如跃交通肇事案时,“一致”以路权原则为由,认为此案可改判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

2002年5月10日,东台市法院分别开庭审理这六名“大法官”徇私枉法案,姜国良、孙林宽均受到了刑事处分,另四名“大法官”也因涉及徇私枉法罪被另案处理。由于别如跃的哥哥和妻子在收到别如跃的信后,积极配合检举揭发了六名“大法官”的犯罪行为,有立功情节,检察机关决定不追究他们的法律责任。(《人与法》2003年第2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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