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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旭代表呼吁制定社区矫正法

2003-03-20 来源:文摘报  我有话说
全国人大代表、上海市政法委副书记陈旭今年提了一份“治病救人”的议案,经法院宣告缓刑、裁定假释或由监狱等部门予以监外执行的罪犯都在“救济”范围内。议案呼吁给这些曾被社会忽视甚至遗忘的群体一个“救人的方子”:尽早制定社区矫正法。

陈旭说:“刑罚的目的不是简单的处罚,不是打击,而是为了维护社会的稳定。”传统的管理优势在弱化,动态的社会管理方式要求新的思路。目前,我国刑罚制度还停留在惩罚主义、剥夺自由刑阶段。监管资源的紧张,监狱环境的“交叉感染”,容易造成部分人恶习强化,加上与社会的差距、歧视,他们很容易成为新的社会消极因素,重新犯罪、恶性犯罪比较高。

从国际趋势看,刑罚也在向两极化发展,对社会危害严重的,严格控制假释;轻的、初犯或青少年犯罪则尽量放在社会上改造,采用的是开放型的、更注重改造效果的改造方式,这就是社区矫正。利用社会力量进行帮教改造,加拿大有80%,美国是70%,而我国近年来缓刑假释只占17%。社区矫正是倾注全社会力量,实现社会总体和国家长远利益最大化的预防法律制度。(《法制日报》2003.3.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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