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展销会结束,该向谁索赔

2003-03-23 来源:文摘报  我有话说
今年元旦,我的一个朋友在某单位举办的商品展销会上购买了一个价值160元的电火锅,使用时发现温度怎么也升不上去。可此时展销会已经结束,产品上又未标明生产厂家。请问碰到这种情况,向谁更换或索赔。曹 丽

专家意见:

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消费者在展销会、租赁柜台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向销售者或者服务者要求赔偿。展销会结束或者柜台租赁期满后,也可以向展销会的举办者、柜台的出租者要求赔偿。展销会的举办者、柜台的出租者赔偿后,有权向销售者或者服务者追偿。”根据这一规定,在展销会购买的火锅有瑕疵,可以找该展销会的举办者即某单位进行更换。如无法更换,则可按当时所购火锅的价格要求索赔。如果协商不成,还可申请仲裁或者通过诉讼程序来解决。(《北京日报》2003.3.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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