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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对民工夫妻一间房

2003-03-30 来源:文摘报  我有话说
3月25日,在深圳南山某社区居委会,记者看到了这样一张居民登记表,在同一间单身宿舍里竟然登记了三对夫妻的名字,入住时间同为2002年1月。

记者来到了那间宿舍,只见整个房间的面积约十几平方米,左面靠墙处摆放着两张双层铁架床。在房间右侧的天花板上,竟然还挂着一张木架床,几块布帘一隔,便是那三对夫妻的安身之地。

这些共居一室的夫妻们究竟如何度过他们的日日夜夜?

在蛇口某社区采访时,一名有过与别的夫妻合租一间房经历的江西籍妇女告诉记者,在这种住宿条件下,生活中有许许多多的不便、尴尬与矛盾,最麻烦的就是洗澡、换衣服、上洗手间。

当记者问到夫妻性生活等敏感话题时,她面露难色,显然有许多难言之隐。

据了解,男女混居情况较多出现在工厂男工集体宿舍。一些已婚男士在深圳打工,遇上妻子儿女来探亲,由于自己没条件单独租房,只得一家大小全部住进单身宿舍,这些家属往往一住就是几个月,甚至半年。

一名外来工给记者算了一笔账:在深圳,最便宜的单身宿舍房租一般也要400元左右,而不少夫妻的收入加起来也不过1000多元,最低的日常开支就算500元,再寄上500元回家瞻养父母、抚养小孩等,他们已所剩无几。于是,只好与人合租了。

对于这种男女混居、多对夫妻共居一室的特殊现象,社会各方面怎么看呢?

某居委会负责人称,打工者选择什么样的生活方式是他们自己的权利,谁也无权干涉。

某住宅物业管理公司表示,物业公司仅仅是一个公司而已,它无力承担也无能力解决这么一个严峻的社会问题。

厂方也表示很为难,在安排员工住宿时,一般是男女宿舍分开。至于以后他们来了家属、亲戚或朋友什么的,怎么住,厂方管不着。

在深圳市现行房屋租赁管理办法中,目前并没有对房屋租住方的性别,以及异性能否合租的问题做出明确的规定。(《深圳商报》2003.3.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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