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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进政治体制改革

2003-03-30 来源:文摘报  我有话说
姓“资”姓“社”的问题曾一度成为经济发展的死结。邓小平在1992年的南方谈话中将事物的本质与方法手段加以区别。他指出,计划和市场只是经济手段,不是社会主义与资本主义的本质区别。只要有利于发展生产力,这些属于方法手段的东西,我们都可以用。这一下就解开了姓“资”姓“社”的死结。邓小平的这一论断在方法论上给我们推进政治体制改革以极大的启发。

在政治方面,关键要看政治权力掌握在什么人的手里,政治上层建筑是为什么样的经济基础服务,政治路线代表什么人的利益?在这些方面,社会主义与资本主义有着本质的区别。至于国家形式、政权构成形式、具体制度、方法手段、运行机制等等,并不是决定本质的东西。比如,共和国的国家形式,虽然是资产阶级创造的,但只是一种国家形式而已,并不是国家的本质。中华人民共和国也是共和国的形式,但这是人民当家作主的社会主义共和国。又如,把宪法作为人人必须遵守的国家根本法,也是资产阶级创造的。这种立法形式本身也没有阶级性。我们国家也制定了宪法,但我们宪法一开始就有两条原则,即民主原则和社会主义原则,是社会主义性质的宪法。诸如此类的东西,是政治文明成果,是人类的共同财富。资本主义可以用,社会主义也可以用。当然,具体的制度和方法也不能机械套用。

我们要用邓小平提供的科学方法论,进一步搞清社会主义与资本主义的本质区别,破除政治领域姓“资”姓“社”的束缚,大胆借鉴人类政治文明成果,推进政治体制的改革,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发展。(《北京日报》2003.3.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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