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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借钱就下岗”伤透职工心

2003-04-03 来源:文摘报  我有话说
2002年11月1日,辽宁省锦州市九天药业公司召开全体职工大会,董事长兼总经理王连华宣布:国家规定,制药企业必须通过“认证”,否则2004年就不许再生产药品了。企业要想通过“认证”,必须先装修厂房,改造设备,但缺少几百万元资金。为此,全公司200多名职工每人都得在10天内“借”给公司2万元,内退职工为1万元(后改为每位职工至少1万元)。不“借”者,公司有权停止其工作,让其回家待岗,停发工资,不给交各种保险金,也不再享受公司的各种“福利待遇”。11月15日,公司决定:还没交钱的100多名职工不许再上班了。

职工们说,这两年企业一直开工不足,他们每月往往只能拿到一二百元,家庭生活已十分困难,加上企业曾几次搞“集资、入股”,“不交钱不行”,现在,多数人已没有能力再“借”给企业钱了。

王连华对记者说:外面欠企业的资金有七八百万元收不回来,企业为此欠银行500多万元无法还,银行不再给企业贷款。公司曾有过多年的辉煌。那时,职工得到的红利相当多。现在企业有困难,职工就不该再伸一把手吗?只有交钱保住企业,才能有饭吃。其他几个制药厂都是这样搞的,谁交钱谁上岗。

在记者就要结束采访时,王连华表示,他已经决定不再强行向职工“借款”了。公司要想其它办法来筹资完成设备改造。

(《工人日报》2003.3.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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