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nglish

深圳法官8小时外社交受监督

2003-04-10 来源:文摘报  我有话说
深圳市即将出台有关规定,以规范法官8小时以外的行为,加强对法院工作人员社交圈、娱乐圈和生活圈的关注。严禁法院工作人员在8小时以外利用职务升迁、岗位调动及家庭遇有婚丧嫁娶、乔迁新居等机会大摆宴席,收受不合理的礼金礼品,聚敛钱财,或动用公车讲排场、摆阔气;或是利用职务影响,接受他人赠送的代金券、土特产及其它礼品,或接受其请吃请玩,或由其出资旅游。(《广州日报》2003.4.4)

手机光明网

光明网版权所有

光明日报社概况 | 关于光明网 | 报网动态 | 联系我们 | 法律声明 | 光明网邮箱 | 网站地图

光明网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