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nglish

无理的出租车“空驶费”

2003-04-10 来源:文摘报  我有话说
出租车行业自诞生之日起,就有一个莫名其妙的规矩:乘车超过某个规定里程,就要加收30%-50%的“空驶费”。据业内人士说,此项收费乃是将乘客送达目的地后空车返回的成本费。这个理由实在难以服人。

实际情况是,出租车随处都可以载客,这位乘客的目的地,便是下一位乘客的出发点,哪有“空车返回”的必然性呢?

退一步讲,假定出租车运客后真的“空车返回”,这“空驶”的成本就应由乘客来承担吗?按照市场“游戏规则”,出租车只有向乘客提供了服务,才能收取相应费用。乘客只应承担支付运输费用的义务,并无保证商家赚钱的责任。“空驶费”还违背了市场运作的一个基本原则:多购优惠。消费者让商家多赚了钱,商家却要向消费者罚款——决策者的逻辑真是匪夷所思。

“空驶费”师出无名,早应寿终正寝了。然而它至今仍然畅行无阻,消费者亦遵行不悖,这真是消费者的悲哀!(《南方周末》2003.4.3)

手机光明网

光明网版权所有

光明日报社概况 | 关于光明网 | 报网动态 | 联系我们 | 法律声明 | 光明网邮箱 | 网站地图

光明网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