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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学生摔倒之后

2003-04-10 来源:文摘报  我有话说
秦千耄是甘肃省镇原县临泾小学二年级学生。2月26日早上,秦千耄和同班同学列队来到操场,在老师折宏图带领下出操。同日出操的共有10个班的同学,秦千耄所在的班位列中间。陪同出操的有3位女老师。可当最后一排同学跑过后,折宏图才发现秦千耄伏在地上,大声叫其起来,不见反应,跑过去欲将其拉起时,发现孩子已经不能站立,遂抱起交与3位女老师。

随后赶到的秦千耄的父亲秦环平抱起孩子直奔乡卫生院。可一切为时已晚,秦千耄死亡。

2月28日,县公安局副局长王万邦等人提出,要对秦千耄的尸体进行解剖,遭到死者家属的拒绝。死者家属坚持认为学校在秦千耄意外死亡中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死者伯父提出10万元赔偿的要求。

校长慕文信表示,在整个事件中学校有没有责任,自己说不清。如果有,愿意负任何责任。县教育局党总支书万崇营的态度是:我认为学校尽到了责任。出于人道主义,我们决定给死者家属适当补偿,以示慰问。

王万邦的意见也是“学校无责任,只能做人道上的赔偿”。派出所所长建议给死者家属4000元作为慰问金,遭到死者家属反对。

秦环平于3月14日找到县法院要求立案,遭到拒绝。办案人员告诉他:“正在调解呢,你急个啥?”秦环平于3月28日再次对临泾小学提起诉讼,镇原县法院予以立案。

4月1日至2日,记者实地秘密走访,有同学亲口告诉记者,自己曾扑倒在已经倒地的秦千耄身上,也曾有同学从秦千耄的身上踩过。另一位同学则说,自己看到秦千耄跌倒,准备将他拉起时,被后面的同学踢了一脚,只好向前跑去。有同学被家长问及“为什么不扶秦千耄一把”时回答:“不敢扶,扶了怕掉队,掉队要被老师骂,也怕别人再把我挤倒。”这位同学的母亲颇为伤感地说:“如果老师发现及时,如果同学们有那么一点帮助的意识,也许事情就不会发生了。”

但公安部门和教育部门的调查否认有同学从秦千耄身上踩过。(《中国青年报》2003.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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