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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偷渡客”老挝获新生

2003-04-10 来源:文摘报  我有话说
乞丐求情

2002年6月,我来到了风景秀丽的老挝丰沙里省。在拜访了老朋友、省公安厅厅长坎山等朋友后,7月5日,我来到了处于金三角的姆交县旅游。在宾馆出口处,一个光着上身趿着拖鞋,蓬头垢面的中国男子拦住了我的去路。他伸出一只破碗哀求道:“先生,你是一个好人,给点吧,美元、中国钱或老挝币都行。”

中国人为何来外国讨饭?我感到惋惜,准备掏钱。一个保安跑了过来,挡开了我掏钱的手,转向乞丐:“快点走!”乞丐慌忙溜开了。保安说:“先生,对不起,让您受惊了。政府有规定,在外国人出现的地方,不允许有乞丐。”

晚上,在一昏暗的路灯下,那个乞丐又拦住了我的去路。这次他穿了套藏兰色衣服,头发也梳得溜光,脚上竟然穿上了皮鞋。他伸出手:“先生,帮一帮忙吧,给多少不限,全在你的心意。”我说:“走吧,先吃饭。”我们来到一家中国餐馆,我让他点菜。饭菜上来后,他狼吞虎咽,很快将饭菜一扫而光。

饭后他告诉我,他叫朱付林,湖南郴州人。1993年21岁时从云南偷渡到老挝金三角。起初他靠帮别人开拖拉机维持生计。两年后,他用赚到的钱买了个黑市身份证,成了老挝公民。站稳脚跟后,朱付林开始做服装生意,成了百万富翁。

1996年初,朱付林由于劳累过度患了胃病。打工的老挝朋友沙那拿出药,称是祖传秘方让他服下,半个小时后胃果然不再剧痛。事实上,沙那给他服的是海洛因,从此朱付林染上了毒瘾。两年后,朱付林100多万元的资产毁于吸毒。为了吸毒他到处借钱,债主怕他不还钱逃跑,抢走了他的假身份证。从此,他成了黑人黑户的难民。老挝警方如果发现偷渡者是吸毒的,不但要判刑,而且要重罚。朱付林想买个黑市护照回国,买黑护照需要人民币2万元。他没钱,就扮乞丐讨钱。

他“扑通”一声跪在了我面前:“我要回国,只有回到祖国才能彻底戒掉毒,你一定要帮我的忙!回国后,我不但还你钱,还要感谢你。”我连忙将他扶起,约他明天中午12时在有缘饭店相会。

一波三折

第二天,朱付林准时赴约。我对他说:“我考虑了一晚上,用钱办黑护照,不但难以借到钱,而且是违法的,现在最好的办法,也是唯一的办法,就是投案自首,一定会从宽处理的。”

“你让我去自投罗网?”朱付林像泄了气的皮球,大失所望。

我耐心地解释起来:“依照老挝的《刑法》,偷越国境罪,最高刑是3年,如果投案自首,可从轻判处至有期徒刑6个月,驱逐出境,这样回到祖国,你就自由了。”我劝他尽快作出决定,他感谢我给他指明的方向,表示尽快去投案。

晚上,我在宾馆整理采访笔记时,一个敞胸露怀十分性感的女郎笑咪咪地走进来。经过严肃盘问,她讲出了原委。

原来朱付林的行为被蛇头知道了。蛇头说,投案自首等于是自讨苦吃,只要交5000元人民币,蛇头保证给一个真实的护照回中国。朱付林已存款3500元,还差1000多元,朱付林想到了这个有过交往的女人,求她帮忙,言明使尽浑身解数也要将我拉上床,报酬是要我付1500元。

我赶到了朱付林的草棚,严肃地批评了他的愚蠢行为,劝他千万不要听蛇头的,赶快投案。

走向新生

朱付林向我表示歉意:“我还是下不了决心,我怕抓,怕判重刑。”我便告诉他,我和丰沙里省公安厅长坎山是朋友,如果他真想回国,并且投案自首,我可同坎山打个招呼,让他们依法办事。朱付林“扑通”一声跪在了我面前:“我马上投案自首,决不再变卦!”

当下,我掏出手机,与坎山通了电话,坎山认真听着,并记下了朱付林的名字。

7月30日,当我快要回国时,看到了《老挝人民报》的一条消息:中国公民朱付林,于2002年7月9日向警方投案自首。法院认定朱付林犯有偷越国境罪,依法从轻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缓刑一年并驱逐出境。

浪子回头金不换。朱付林获得新生的过程告诉我们,一个人失足并不可怕,只要你下决心改,办法总是会有的。关键是看你是否真的认罪服法,真的痛改前非,重新做人。 (《人与法》2003年第4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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