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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客车在吉遭劫始末

2003-04-10 来源:文摘报  我有话说
3月27日凌晨,一辆来自中国新疆喀什市的双层客车在吉尔吉斯斯坦纳伦州被烧毁,现场共发现21具尸体,其中19人为中国公民。初步调查显示,这是一起精心策划的谋财害命刑事案件,罪犯劫车是为了强抢乘客随身携带的大量现金,而在得手后杀人灭口,纵火焚车则是为了掩盖罪行。

据吉新闻通讯社(AKI)报道,案发后,吉政府立即成立了由副总理兼交通、通讯部长茹马利耶夫为首的专案调查委员会。3月28日,根据各方线索和调查结果,茹马利耶夫向新闻界介绍:3月26日下午4点,新疆喀什地区旅客运输责任有限公司的一辆定期客车和另外两辆运送前车乘客行李及货物的卡车一起从吉首都比什凯克出发,返回喀什。客车上共有乘客和司乘人员21人,其中包括3名妇女。27日凌晨4点30左右,抢劫杀人案发生,客车被烧毁;27日凌晨5点15分,一个护林人发现了正在燃烧的汽车,打电话报警。警方认为,从现场看,汽车是被人从内部点燃的,车门紧闭,绝大多数乘客坐在自己的座位上,没有挣扎的痕迹。因此可以断定,他们早在起火前就已被杀害。吉内务部官员透露,遇难者都是被枪杀的。

据吉国媒体报道,被焚客车上的乘客大部分是往返于两国间的新疆商人。事发前,他们曾在比什凯克一批发市场采购了大量商品,随行的两辆货车上装的就是他们购买的货物。而在吉国,生意场上普遍保留着“一手交钱,一手交货”的现金交易方式。因此,这些中国乘客身上可能还携带有大量现金,而这也正是匪徒们不惜铤而走险的动机。

(《世界新闻报》2003.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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