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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遗”不如自救

2003-04-13 来源:文摘报  我有话说
昆曲申报“人类口头遗产和非物质遗产代表作”成功后,获得了特殊的保护政策,生存条件发生了很大变化。由此,也引发了其它一些剧种的“申遗”热情。到去年底,各省(市、区)上报预审的“遗产”名录已有百余项,其中包括川剧、粤剧、秦腔、汉剧、越剧等。表现出同样“申遗”热情的还有纳西古乐、侗族大歌、满族“说部”、“梁祝”文化、剪纸、云锦、少林功夫等众多文化样式。

针对“申遗”热,有不少人提出了自己的看法。

《中国青年报》刊登潘凤亮的文章认为,“申遗”是迫不得已的最后之举,入选并不代表这种文化本身的价值就比别的高,只是因为它更亟须保护而已。我们在大张旗鼓“申遗”的同时,不得不承认以前对这种文化的保护是非常不得力的。

《工人日报》发表署名黄哲雯的评论员文章说,审视目前的“申遗”热,必须警惕在所谓的“重视”背后可能暗藏的急功近利。一个剧种、一种文化,拯救是必须的,自救则是更为重要的。(《文艺报》2003.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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