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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全成了税务干部

2003-04-20 来源:文摘报  我有话说
最近,湖南省九届人大常委会委员傅学俭、吴沅生、杨盛世到湖南部分乡镇调研。有一个镇2002年8月30日就同县财政部门结了账,全部完成了当年财税任务。为表彰和推广他们的经验,上级领导在该镇召开了全县现场会。

三位委员除了听取汇报外,还与基层干部促膝交谈,没想到该镇镇长竟在饭桌上大倒苦水:全镇农业税165万元,加上20%的附税32.9万元,共197.9万元,到年底才实收140多万元。为完成税收任务,镇干部自己拿出了10万元“吃饭钱”,交给纳税人和税务干部,买了50万元税(地税40万元,国税10万元),才完成了国家下达的任务啊!

三位委员问,这税具体怎么买法呢?

主要买基建包工头的税(全省税票统一,到哪里交都可以),他们直接交税的税率为4.47%,卖给我们只需交3.89%。

为什么要买税上交呢?

完不成任务不仅要扣发工资,还要通报批评,甚至受处分,我们就变成了税务干部。税收任务完成了可以给我们返回20%。我们差不多一年四季围着税钱打转转:跑上面找关系讨钱,到下面找群众收钱,中间就是搞协调借钱。

这位镇长再三叮嘱,千万不能把他的地址、姓名、单位讲出来,弄不好一切都完了。

在湘中的一些乡镇,买税完成任务是一种相当普遍的现象。买卖双方各自得利,其危害是显而易见的。一是因为包工头交税比国家规定的要少,国家税收流失了;二是乡镇财政空转,买税的钱最终还是由乡镇负担,有的乡镇贷款买税,债务越来越重。(《中国青年报》2003.4.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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