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日,余鑫在广州市天河区某彩色冲印店拍摄了8张证件照。离开时,余鑫要求该冲印店将他的相片存到一张软盘内带走。但是该冲印店表示:提供软盘需收费10元,如顾客自带软盘则需收费5元。余鑫感觉难于理解:“数码相机芯片里存底的相片是我花了钱照的,凭什么还要额外收费?”
数码照相侵权的事例屡见不鲜,主要有两方面的原因:一是数码照相行业内部没有一个完善的行业规范以自律;二是由于数码照相这个“新生事物”出现时间不长,法律法规几乎还是空白。(《广州日报》2003.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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