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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码照相遭遇肖像权尴尬

2003-04-24 来源:文摘报  我有话说
几个月前,马女士经过广州市农林下路的一个电脑形象设计摊位时,让摊主给自己拍了一张数码相片进行制作……然而几天前她的朋友打电话来说,那家电脑形象设计摊位竟将她的相片存底进行“移花接木”的电脑制作,给她换了一个全身通透的性感上身,马小姐几经交涉,摊主才不得已将马小姐的相片存底删除。

前日,余鑫在广州市天河区某彩色冲印店拍摄了8张证件照。离开时,余鑫要求该冲印店将他的相片存到一张软盘内带走。但是该冲印店表示:提供软盘需收费10元,如顾客自带软盘则需收费5元。余鑫感觉难于理解:“数码相机芯片里存底的相片是我花了钱照的,凭什么还要额外收费?”

数码照相侵权的事例屡见不鲜,主要有两方面的原因:一是数码照相行业内部没有一个完善的行业规范以自律;二是由于数码照相这个“新生事物”出现时间不长,法律法规几乎还是空白。(《广州日报》2003.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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