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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往哪里逃?

2003-04-24 来源:文摘报  我有话说
记者收到一封《关于岳阳县张谷英镇派出所违法行为的控告书》,信中说:张谷英镇派出所与所在地的烂仔,黑社会成员勾结,哪个打工仔从外地什么时候回家,身上带有多少钱物,都在派出所的掌握之中,车次船次准确无误。辛辛苦苦的打工仔们,赚了钱,怀着喜悦的心情回家,往往就在车站,便被恭候在那里的公安干警们截住。倘若有个别“漏网之鱼”,干警们便在晚上将警车开到其家,将其抓获。被抓进派出所或送荣家湾看守所,都要挨打,被关押,罚款数额2000至1万元不等。《控告书》落款人是镇人大代表:丁潘秋,共产党员:樊胜兵、刘灿龙等。

2003年3月中旬,我们赶往湖南省岳阳县张谷英镇。

“我们一调查,才发现问题那么严重,只要我们过身的地方,每个村子都有”

张谷英镇。阴雨绵绵中,我们先找到丁潘秋,在延寿村,我们又见到了樊胜兵、刘锦标等人。樊胜兵说是受一件事的刺激,他才和丁潘秋等人调查起了镇派出所。

2002年6月18日深夜,他侄儿从广东刚回家一周,派出所就到他兄弟樊德林家抓人。听说是来抓儿子的,樊德林操起一根铁棒,堵到了家门口。

“派出所抓人是执行公务,你怎么敢拦?”我们问樊德林。

樊德林说,我早就听说派出所没证据乱抓人,抓进派出所,不交钱就别想出来。“他们抓人不穿警服,不亮证,没有证据,凭什么要抓走我的儿子。”他又气冲冲地道:不亮证,我就当他们是贼,是土匪!

他一边操着铁棒把人挡在门外,一边让儿子准备鸣锣。在村里,遇到扑火、救人、捉贼等大事险情就鸣锣示警。这次,派出所没能捉到人就撤了。

出了抓人的事后,樊胜兵才决定好好调查调查,他找到丁潘秋。“他是我们镇人大代表,这人有正义感,不怕邪。我一找到他,他就同意干。”樊胜兵道。“结果我们一调查,才发现问题那么严重,只要我们过身的地方,每个村子都有。”樊胜兵又说。

青年农民丁金满,是张谷英镇大桥村人,跟我们说起自己的遭遇,脸色沉郁。

“2001年冬月初三,我妈妈要过60大寿,我从广东赶回家。我妈妈过生日的那个晚上10点钟,派出所就到了我家。他们的车子陷到我家门前,我不知道他们是来抓我的。他们打门,叫我拿根杠子,帮他们把车子抬出来。然后,他们叫我到派出所去一趟。

“到了派出所,他们先把我铐起来。他们问我在广东都干了什么,抢了什么,我还不知道怎么回事,他们自己都把东西写好了。我说我没有抢劫,没有组织卖淫,我老婆跟我一起去的,我们是住在一块儿的。我不承认,他们就让我‘壁虎爬墙’。”

采访中,我们多次听到“壁虎爬墙”这个词,就问在场的村民怎么回事。他们说这是派出所审问时经常使的“办法”。

丁金满起身,面对墙,双手扒到墙上说:“就是这个样子,两只手扒上,两只脚分开站,你不说,就在你身后不断踢你的脚,让它越分越开,越分越开,人就受不住了。你不说,就不让你起来。”

他继续道:“我家里人着急,找到派出所,也找了熟人。派出所一开始说罚我1万块钱。派出所里两个临时工,一个是煮饭的,一个是开车的,就帮我了难,说让我家里出8000块钱,就把我放出来。我家里人没有同意,哪里有那么多钱。我到广东,刚去还不到两个月就回来了。第二天,连我老婆和5岁的孩子也抓到派出所了。

“到了第二天晚上,超过24个钟头了,我们村里去了二三十人到派出所,要他们放我出去,派出所说最少要5000块。派出所开车的跟村长回村拿钱,借了利息钱(高利贷)。夜里快1点了,钱拿上来,他们才放我出来。收据是我出来以后去要的。

“如果我不拿钱,他们就威胁说要把我送到县拘留所去。我家里人怕,怕我关进号子里,挨牢头、牢霸打。派出所就是这个样子,先把人抓去,然后让家里人着急,家里人一着急,拿出钱就快一点嘛。”

丁金满还说:“我们一块在外边打工的人,听说这个被抓了,那个被抓了,都好怕,不敢回家过年。我们这几位长辈出来搞了以后,打了官司,知道徐满奇(镇派出所所长)调走了,今年才敢回家过年。”

文艺村距张谷英镇有30里路,是这个镇最偏僻贫穷的村子之一。采访中,文艺村农民陈发清向我们讲述了他的经历:

2001年11月,陈发清与女友、现在的妻子李芳从外地打工回来。11月7日,他在镇上买东西时,来了一个穿便服的人问他叫什么名字,是哪个村的,然后让他去镇派出所,说有点事儿。陈发清问你是什么人,你有什么事?对方答:你到了派出所就知道了。

“我去了派出所,他们把我拉到一间房子里,先搜我的身,然后审问我,问我在外地犯了什么法?我说我没犯法,只是在外地打工。

“他们说我带那个女孩子在外地卖淫,我说没有。他们说我不老实,就打我,用脚踢我,我说我实在没有卖。

“审了1个多钟头,他们写了一个材料,没有让我看,然后他们摁着我的手,在上边这里按一下,那里按一下。关了我十几个钟头,用手铐把我铐在地上。”

我们问陈发清:“派出所的人都不认识你,怎么就抓你呢?”

“我以前跟派出所从来没打过交道,人都不认识,肯定是有烂仔把我的名字告给了派出所。”

他又说:“他们向我家里人讲我罪行很严重,要一万五到两万块钱。后来,有人来了难,罚了5000块,这次给我开了收据。”

“第二次,我、我的女朋友,还有我朋友和他的女朋友在我家玩,打牌。第二天上午,我们正在家里搞饭吃,派出所来人,把我家围了,上上下下都搜查。又把我们4个人都抓到了派出所。

“他们说我出来才20天又犯法,又要罚我的钱,罚我和我女朋友一共4000块钱。我说我没钱,刚罚了5000块,没有钱。了难的人,叫派出所先把我放出来,让我回家搞钱。

“我没有办法,就借了高利息的钱。我跟了难的人一起去了派出所,他让我在外边等,他把钱交给派出所,我没拿到收据。”他同样没有拿到治安裁决书。

事后,陈发清向了难的人追讨收据。了难的人给陈发清写了一张字据:

“陈发清以(已)交来罚款肆仟元整渭洞(张谷英镇)派出所贰仟交李超,贰仟交何春。证明人:邹良苗。2002.12.27”

“我打工回来身犯何罪?平民百姓还有人身自由,还有合法权益吗?”

丁金华家住长坪村兰江组,说起自己儿子被抓被罚的事,这个中年妇女嗓门老大,滔滔不绝:儿子被抓到派出所后,起先是孩子他爸去的,到了夜里11点还不回来,她不放心也去了派出所,看见儿子只穿了件单衣,关在厕所里,派出所的人要他承认在外边打工时偷了东西。

“我在派出所骂了他们的娘。我说,如果把我儿子打坏了,你们不得脱皮(脱身)。村支书后来也去了,说这个孩子老实,他也骂了派出所的娘。”

我们问丁金华:“别人都怕,你还敢骂?”

“我不怕他们,是我有把握我小孩没干坏事!我孩子很老实,在家就不打架、不偷东西。他爸有糖尿病,不能干重活,家里很穷,我小孩也不找人要一点东西。”派出所把她儿子送到了县拘留所。

“我怕儿子挨打,自己养到18岁了,万一打坏了怎么办?还是出点钱,让孩子快点出来。开始说罚1万,后来降到6000块。”

丁金华说本来她家盖房借的钱都没还上,这6000块钱,是从姑舅老表那里借来的。“你500、他1000,借了七八家,3天才筹齐的。”因为还不上钱,她回娘家时,都不敢从借钱的亲戚门前过身,从山上绕路。她还说,儿子回家后,大便拉血,她娘家人找来草药给他吃……

张谷英镇共有31个村子,丁潘秋说他们才跑了五六个村子,就了解到被派出所罚没的金额有50多万元,取证80多份。

“我们是党员,我们干的是正义的事情”

丁潘秋、樊胜兵说,他们把《控告书》复印了30多份,全都送出去了。“县公安局也送了,送到纪检科,我们说你们一定要交给你们的局长和政委。”材料上署着他们的真名实姓。

“材料送出去,有反应吗?”我们问。

他们答:“县纪委组织了个调查组,下来调查,跑了一下,没调查出什么,认为就他(徐满奇)打小孩这件事是个事实。他打小孩又出钱私了,全镇有哪个不知道?”徐被给予“党内警告”处分,被调到另一个派出所继续当所长。

“看看没什么响动,到纪委也告不下他,我们就想到法院打官司。”樊胜兵说。

他们曾找到一家律师事务所,律师说他们这个官司难度太大,回绝了。“你们不懂法,没有律师,怎么打官司啊?”别人问他们。

樊胜兵、刘锦标说,他们买回5本法律书,像《行政诉讼法》、《民事诉讼法》、《刑事诉讼法》、《人民警察法》等。“我们两个戴着老花镜,每天搞到下半夜一两点钟。”

在他们提供的34份“证明材料”上,绝大多数被罚款人都说自己没拿到派出所的罚款收据。

我们问:“没有收据,怎么打官司?”

他们答:“第一步,我们先打有收据的;第二步,再打没有收据的。”

樊胜兵道:“法律上讲,受害者、当事人就是证据。”“取不到证的东西,法院可以出面去取证。”刘锦标补充说。

我们又问:“打官司前,你们有什么把握能赢?”

樊胜兵说:“他们抓人,没有事实依据,就凭这一点,我们就能打赢。”他又说,“按法律,即便是我们张谷英镇的子弟在广东犯了法,如果广东警方没有来函、来人,提供证据,张谷英镇派出所也无权过问……”

他说他们先立了9份诉讼状,但一桩案子要收500块钱受理费,9个案子要4500块钱。“我们没有那么多钱,手里只有700块。”

2002年11月26日,岳阳县法院受理丁金满、陈发清的起诉,由丁潘秋、樊胜兵、刘锦标做代理人。

“第一次,法院通知我们到庭,我们去了,结果公安局的人没到,我们就回来了。过了几天又通知,又要开庭,我们三个又去了,等到下午4点钟,公安局的人又没到,我们又回来了。第三次又开庭,我们又去,结果他们还没到庭。”

2003年2月18日,岳阳县法院做出行政判决:“本案被告既没有在法定期限内提交答辩状并提供对原告作出处罚时的全部证据和所依据的规范性文件,也没有出庭参加诉讼。故被告应承担举证不能的后果。”

“撤消被告岳阳县公安局没收原告丁金满人民币5000元和扣押诺基亚3310手机一台的行政行为。由被告岳阳县公安局返还给原告丁金满人民币5000元和诺基亚3310手机一台。”“撤消被告岳阳县公安局没收原告陈发清人民币5000元的行政行为。由被告岳阳县公安局返还给原告陈发清人民币5000元。”

丁金满、陈发清虽然胜诉,但公安局能否还给他俩钱,村民们表示怀疑。

在张谷英镇采访时,我们曾问丁潘秋、樊胜兵他们:为什么要继续打官司、而且一定要打到底?

他们说:“镇政府我们去过多次,说的都是肺腑之言。我们本想通过上访,让有关部门查清问题,可结果呢?实在没办法了,我们才自学法律、自己做代理人、自己掏钱,打官司。

“我们这样做的目的就三个:一是要我们这个地方稳定;二是要老百姓有安全感;三是执法的人,一定要按国家的法律严格执法。不能他个人的话就是法律,不能欺负老百姓。”

他们还说:“说到底,共产党的政权,最终依靠的还是人民。”

4月15日,记者给刘锦标打电话,问公安局是否已经退还丁、陈二人胜诉后的罚款。他说没有。(《中国青年报》2003.4.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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