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nglish

春游怎么成了生死抉择

2003-04-27 来源:文摘报  我有话说
近闻广州市某学校在组织学生春游前,让学生家长在一份“生死协议”上签字。其内容大致为:“学生×××自愿参加学校组织的春游活动,在活动中如不听从老师管理而出现意外,一切后果概不由学校和老师负责,如不同意此协议,将视作放弃此次春游活动。”

应当承认,学校拟定“生死协议”有其苦衷。然而,承认这一点,并不等于说学校就可以采用签“生死协议”的方式转嫁责任。让家长颤抖着签下“生死状”就不会发生意外了吗?如此“生死协议”着实有推卸责任之嫌。

从法律层面上看,学校为转嫁自己的义务和责任而与学生家长签订安全协议,有悖于相关法规,是无效的。处理安全事故问题,如不在安全防护方面下真工夫,而一门心思想着出事之后如何规避自己的责任,那么事故恐怕只多不少。(《北京法制报》2003.4.21)

手机光明网

光明网版权所有

光明日报社概况 | 关于光明网 | 报网动态 | 联系我们 | 法律声明 | 光明网邮箱 | 网站地图

光明网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