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弱夫投诉悍妻

2003-05-01 来源:文摘报  我有话说
在重庆市妇联维权投诉办公室,一位30多岁刘姓男子挽起袖口露出胳膊,只见上面有道道青紫色抓痕。他并不愿意家庭破裂,只是希望妇联工作人员能够帮助自己,让妻子改掉毛病。

刘的妻子嫣红(化名)是公交车售票员。婚后,嫣红动辄就将脾气撒在丈夫身上,饭菜咸了淡了,睡觉早了晚了,甚至声音大了小了,刘都会受到妻子的责难和暴力。刘每每想争辩几句,嫣红就指责刘造成她婚前人工流产。刘想到自己的过错,每次都以低声下气赔不是收场。

2000年6月,嫣红因为售票过程中与乘客发生抓扯受到警告处分,她索性不去上班了,天天泡在麻将桌上。刘到茶馆去找她,嫣红如果输了钱,肯定拿他出气,经常把刘的身上抓得伤痕累累。忍让不但没能感化妻子,反倒养成了妻子的虐待倾向,他不知该怎么办?

重庆陈国栋律师认为,家庭暴力并非男人“专利”,无论是丈夫还是妻子,均可要求居委会或公安机关等予以劝阻,制止家庭暴力。另外,受害方还可以提出离婚、要求对方进行物质和精神赔偿。如果家庭暴力构成犯罪的,还将追究刑事责任等。

(《工人日报》2003.4.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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