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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书报刊分销市场对外开放

2003-05-08 来源:文摘报  我有话说
5月1日起,我国将允许外国投资者在我国市场上从事图书、报纸和杂志的零售业务。根据《外商投资图书、报纸、期刊分销企业管理办法》,外国投资者在中国境内与中国投资者合作建立或者独资建立书、报、刊分销企业,必须先向企业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闻出版行政部门提出申请,经国家新闻出版总署审核批准。(《服务导报》2003.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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