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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造初等教育的平等

2003-05-25 来源:文摘报  我有话说
在经济学家看来,教育是一种介于公共物品和私人物品之间的服务,只不过不同阶段的教育的公共程度或私人程度不大一样。比较而言,小学阶段更接近公共物品,因为小学教育关系到起点平等。

一般而言,到了大学阶段,教育已经到了该摘果子的时候了。无论即将毕业的大学生将要从事什么职业,作为学生个人是可以获得人力资本投资的回报的。从这个意义上讲,高等教育是可以对个人收费的。这种性质还会鼓励对大学教育的投资,从而无需作为公共物品由政府提供。

至于小学,则有很大不同。作为教育的初期,离获得回报的日子还比较遥远。从这个意义上讲,小学教育比大学教育更需要公共资源的支持。有些居民过于贫穷,以至连初等教育的经费也支付不起。如果在人生的起步阶段落了伍,以后再追就非常困难了。由于人力资本的投资对于人的预期收入有着重大影响,这就可能会是社会不平等的重要原因。再加上已经贫困的父母还是供不起孩子念书,贫困将被“世袭”。而实现起点平等的手段就是教育,尤其是公平的初等教育。

因此,教育领域的公共物品,首先是消除初等教育中的不平等。要保证所有的孩子都享受同等的初等教育,就应该为保证贫困家庭的孩子不因贫困而丧失受教育的机会。这种看法的政策结论,就会导致对教育经费的重新配置。因此,以初等教育公共物品的平等性质而言,教育经费的最显著的特征,不是平均分配,而是转移支付,即向贫困人口的转移支付。筹集教育经费的责任要放在更高的政府层次上,这里主要指的是中央政府和省级政府,而且需要在这样的大范围内转移支付。

在没有保证中国所有的孩子都有同等的人生起点之前,其它教育上的支出比较而言都是次要的,甚至包括向“世界一流大学”的冲刺。(《发展导报》2003.5.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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