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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罪犯逍遥墨西哥

2003-05-25 来源:文摘报  我有话说
1991年夏天,16岁的洛杉矶男孩卡尔德拉被枪杀。不久,警方就锁定了主要嫌疑人加莱戈,但是他在警方动手抓他之前就逃到了墨西哥。

12年过去了,洛杉矶警方还是没有抓到加莱戈。加莱戈仍然呆在墨西哥,他并没有东躲西藏,而是公开以英文老师的身份在某学校任教,生活过得很舒适,为什么加莱戈可以在墨西哥逍遥法外?因为他和许多美国逃犯一样,在墨西哥享受了当地政府完全的保护。

1998年,奎萨达在得克萨斯开枪杀死了一人,并导致另一人瘫痪,法院判他故意伤人及谋杀罪名成立。但是在案发后,奎萨达就立刻逃往墨西哥,墨西哥政府也立刻对奎萨达采取了保护措施。尽管奎萨达是美国公民,但是墨西哥政府仍然宣称它有责任保护奎萨达,理由是:奎萨达在墨西哥有亲戚。

美国社会中有这样一种流行的说法:如果你触犯了美国法律,只要及时越过边境进入墨西哥,就可以避免受到惩罚。

多年来,墨西哥政府拒绝交还美国逃犯,特别是那些在美国未到法定年龄就犯下罪行的人,或是犯下死罪的人。

2001年,美国政府试图从墨西哥引渡回数百名逃犯,墨西哥高等法院则抛出了一个新的规定——不再帮助美国引渡判有终生监禁的美国逃犯回国。墨西哥的司法部门声称,这样的规定是因为考虑到美国监狱的犯人所面临的待遇非常糟糕,墨西哥是为了保护那些受到错误判罚的无辜人群。(《海外星云》2003年第15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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