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nglish

“双规”后竟被选为市人大代表

2003-06-01 来源:文摘报  我有话说
梁锋,男,1948年生于广东,1997年以来担任广州市海洋渔业公司总经理。2002年12月底梁锋因贪污罪、挪用公款罪、受贿罪被“双规”。

当广东省市纪检部门对梁锋进行调查和“双规”期间,酝酿和选举梁锋作为市人大代表的工作也几乎在同时进行。2002年11月5日,广州市农业局把梁锋在内的4名代表预备人选推荐到人大有关部门。2003年1月18日,梁锋被区人大代表通过间接选举方式选举为市人大代表。国企老总在“双规”期间竟然当选为广州市人大代表,此事一披露,立刻引起了关注。

按照规定,人大代表实行间接选举,全部候选人安排到各县、区人代会去选举,因此梁被安排到番禺区。由于区代表们都不知道梁已被“双规”,代表们也没有见过梁,而是按照市农业局的推荐材料上的情况选举,因此梁顺利当选。

在资格审查过程中,市人大常委会只是审查参加区人代会的代表有没有超过2/3;区人大会议酝酿候选人时间是否少于48小时;当选票数有否超过半数,等等。

尽管梁锋当选人大代表从程序上来讲,似乎不存在问题,但梁在被“双规”过程中当选人大代表,暴露出在人大代表选举过程中存在的一些不足之处。

对于梁锋在公司的“家长制”作风群众早有议论,对其经济问题群众也有举报,但广州市农业局却并没予以高度重视。广州市农业局的推荐报告上关于梁锋的廉政情况,竟写着“廉洁自律、艰苦朴素”的评语。

梁锋事件的出现,也充分暴露出人大代表选举产生过程中存在着透明度不高等问题。代表们甚至连梁锋是什么样子都不知道,只是通过书面介绍材料就选梁当人大代表。广州市人大代表、资深律师朱永平建议,在媒体及选区公开选举人的基本情况,让候选人接受大范围的监督,允许候选人之间采用公开方式竞选。(《瞭望》2003年第21期)

手机光明网

光明网版权所有

光明日报社概况 | 关于光明网 | 报网动态 | 联系我们 | 法律声明 | 光明网邮箱 | 网站地图

光明网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