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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季少年为何服毒身亡

2003-06-05 来源:文摘报  我有话说
2002年9月22日晚,湖北随州农民马付德、龚举平夫妇的儿子马东在学校服毒自杀身亡。13岁的马东留下的遗书写道:“亲爱的爸爸、妈妈,我走后不能孝敬你们了,请你们原谅,我只能说对不起……”

10月21日,马东父母将长岗镇庹家高级小学推上被告席。随州市曾都区法院查明,2002年9月1日,该校数学教师程某的寝室遗失现金400元,程怀疑是住宿生马东盗窃,即喊马东到自己寝室“问话”,从上午10时至下午4时,最后马东写下“拿了程老师的350元钱,我一定会还,希望为我保密”。9日,马东从家里擅自拿400元钱到学校交给程,程才将此事向校长反映。从此,马东始终处在恐惧之中,经常旷课。

法院认为,程某擅自传唤马东到自己寝室长时间审讯,其行为侵犯了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是导致马东服毒自杀的直接原因。该小学在接到程某的汇报后,没有及时采取补救措施,在10余天的时间内未与其法定监护人取得联系,丧失挽救马东最关键的机会,因此学校及教师程某应共同承担赔偿责任。法院一审判决该小学赔偿马付德、龚举平死亡补偿等2.6万元。

一位教育界人士说:“教育系统应实行优胜劣汰,以保持教师队伍的纯洁性和良好形象。与此同时,应该提高学生的道德素质和心理承受力。”(《人民日报》2003.5.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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