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nglish

乱征地让农民无地无业

2003-06-15 来源:文摘报  我有话说
据有关部门调查,在土地流转过程中基层政府低征高出、以地生财的现象十分突出。湖北襄荆高速公路荆州段给农民的安置补助费是每亩500元,仅为法定最低标准4800元的10.4%;浙江省上虞市2000年土地出让收入为2.19亿元,可付给农民的征地补偿费仅是591万元,占2.7%。

相关调查还显示,政府推诿就业安置,造成农民失地失业的现象十分突出。福州市仓山区潘墩村1000多农民中,有700多人因福泉路建设项目征地失去耕地,却基本没有得到就业安置。

许多村干部和农民问,中央反复重申耕地承包权30年不变,本来是给农民吃下了定心丸,可现在基层政府对承包地想动就动、想补偿多少就补偿多少,根本不跟农民商议,这定心丸岂不成了“闹心丸”?(《瞭望》2003年第23期)

手机光明网

光明网版权所有

光明日报社概况 | 关于光明网 | 报网动态 | 联系我们 | 法律声明 | 光明网邮箱 | 网站地图

光明网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