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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诉未成年人先要社会调查

2003-06-15 来源:文摘报  我有话说
今后,北京市检察院在办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时,首先要对未成年犯罪嫌疑人的社会背景、犯罪原因等进行调查,然后才能提起公诉。如果生存环境对其犯罪有较大影响,则有可能被从轻处罚。这是检察院对未成年犯罪嫌疑人“教育为主、惩罚为辅”原则的又一重要举措。(《北京娱乐信报》2003.6.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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