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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码底片”谁该保管

2003-06-19 来源:文摘报  我有话说
今年5月上旬,韩先生到上海某摄影店冲印数码照片,当天回家后删除了相机中的照片。谁知,第二天,店方通知韩先生,由于电脑故障数据遗失,要他再次提供原始数据,韩先生不禁傻了眼。

韩先生认为,由于店方没有妥善保存致使照片数据丢失,而且照片中有一些记录了其从事护士工作的妻子在“抗非”前线的工作情况,很有纪念意义,因此,要求店方赔偿其全部损失(包括精神损失)。

店方则认为,他们将照片数据输入电脑只是为了冲印的需要,并没有为客户保存数据的义务。此外,店堂内也有告示提醒消费者:“为避免意外情况,数码照片未冲出前,请妥善保管数据,自行删除的后果自负。”

到底该由谁承担责任?上海徐汇区消协工作人员指出,摄影店因数据丢失到期不能提供照片,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而韩先生在店方告知冲印风险的情况下轻易删除原始数据,也有一定责任。

对此,消协提醒大家:在数码照片冲印完毕前,切勿轻易删除原始数据;特别珍贵的照片可选择保值冲印服务。(《新民晚报》2003.6.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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