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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农民有了医保

2003-06-22 来源:文摘报  我有话说
苏州市新的农村合作医疗保险管理办法自7月1日起正式实施,这是国内第一次以医疗保险的形式解决农民的看病难问题。费用来自三部分:农民自交上年收入的1%;市、县、乡则按不低于10元/人的标准筹集,一般是20元/人;在农村的单位如没有参加城镇医疗保险,也要参加新医保,缴纳的费用与农民相同。(《市场报》2003.6.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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