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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贿新招:虚假投资

2003-06-22 来源:文摘报  我有话说
从近来查办的领导干部受贿案来看,隐形受贿是一个突出的特点。与前几年直接接受现金、贵重物品、报销个人消费费用、假“借款”等形式不同,虚假投资受贿、曲线受贿等较为隐蔽的受贿形式逐渐出现。

今年4月,山东省政协原副主席潘广田因受贿罪一审被判无期徒刑。隐形受贿、虚假投资受贿由此成为新的关注点。

潘广田为一个小私营企业主审批一笔贷款,业主提出:“直接给你钱对你我都不好,你拿一点钱到我这里投资,以投资利息的名义不断给你钱。”就这样,潘广田分两次在这家企业投了15万元,获得的是30万元的高额回报,而他的“投资”则还在企业的账面上,以“应付款”的名义挂着。

除以虚假投资受贿之外,一些领导干部自己表面上清正廉洁,暗地里却唆使、纵容自己的亲属大肆收受贿赂,或者由亲属开公司、办实体,自己隐居幕后操纵。(《解放日报》2003.6.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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