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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盟拟就宪法草案“大欧洲”走出关键一步

2003-06-26 来源:文摘报  我有话说
6月20日,欧盟领导人在希腊萨洛尼卡首脑会议上一致认为,欧盟制宪筹委会拟就的宪法草案为首部欧洲宪法奠定了基础。根据欧盟首脑的决定,定于今年10月召开的成员国政府间会议应在明年6月之前最终完成历史性的“制宪工程”。欧盟是由条约维系紧密合作关系的一体化组织,用一部宪法取代诸多条约具有深远的政治意义。

首先,宪法将促进欧盟的政治体制改革,为“大欧洲”指明发展方向。欧元在世纪之交变为现实后,欧盟已无愧为当今经济一体化程度最高的区域组织,但欧盟的政治一体化却严重滞后。为此,宪法草案规定由常设欧洲理事会主席制取代现行的半年主席国轮值制,还规定设立外交部长一职,负责让欧盟以“一个声音”说话,进而有力推进“政治欧洲”的发展。其次,宪法将为欧盟实现战略目标提供保障。宪法草案规定欧盟将具有法人资格,这象征欧盟正努力向主权联合的政治实体过渡。(《解放日报》2003.6.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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