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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绊倒”证监会主席

2003-06-29 来源:文摘报  我有话说
曾担任陕西省西安市证监委主席的杨永明,因收受股票贿赂76万多元,6月16日被法院一审判处有期徒刑12年。

“不是我,你企业上市还早着呢”

1996年5月16日,47岁的杨永明被任命为西安市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主席。杨永明踌躇满志,准备大干一番事业。从西安旅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西安达尔曼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申请上市开始,杨永明便马不停蹄地奔波于北京、上海、深圳和西安之间。用他自己的话说:“我参与层层把关,推荐、审核、上报、疏通关系,使他们顺利地成为上市公司。所以我想,不是我,你企业上市还早着呢?”正是在这种心态影响下,杨永明的价值观慢慢发生变化。

1996年9月,杨永明向达尔曼公司老板提出,给他搞几万股内部职工股票。为了感谢在达尔曼股票上市期间杨所做的工作,这位老板爽快地答应给杨永明2万股,每股4.5元,本金共9万元。1997年4月,当达尔曼股票上市时,内部股不能上市交易,杨永明便告诉达尔曼老板说:“价钱合适的话,直接把内部职工股处理了。”按照他的意思,这位老板让朋友将杨永明的2万股内部股在一级半市场上以每股25元的价格卖掉,共获现金50万元,扣除9万元本金外,将41万元现金直接交给了杨永明。

“没有我,你也赚不了那么多钱”

杨永明在任期间,从证券市场上直接为企业融资35亿元左右。从此,杨便感到“没有我,你企业也赚不了那么多钱”,萌发了有机会为自己捞点好处的思想。

1996年12月初的一天,杨永明和达尔曼公司老板等人在西安南门一餐厅吃饭时,谈到股票发行的事,老板说:“杨哥,你也弄些钱,搞些申购。”杨永明听了这话喜上眉梢。在准备好身份证复印件和股东代码卡后,杨永明亲自将这些证件交到了达尔曼老板手中。12月23日下午快下班时,杨永明接到了达尔曼老板的电话。在翠宝度假村一房间里,这位老板将3个以其妻弟、妻弟媳和妻妹名义填写的股东代码卡交给了他,每张卡上都是7911股,每股发行价为7.4元;23733股共计本金17.56万元。1997年3月至4月,杨的妻子将这些股票抛售后,获利96万多元。

“你赚大钱,我怎能心理平衡”

当检察机关人员讯问他:“为什么前边已经接受了公司给你的股票,后边还要再接受现金呢?”

杨永明直截了当地回答:“主要是心理不平衡,受利益驱动。达尔曼公司股票一上市,一把就募集资金1.5亿元,光申购资金存银行几天的利息就达几百万元。我想,机会是股市变化带来的,但如果没有我,你达尔曼公司股票上市也不一定能得到这个机会。所以,当老板提出给我弄一些股票时,我想都没想就同意了。”

身陷囹圄后,杨永明在回答检察人员的讯问时说,之所以心安理得地收受上市公司的股票,“实际上就是错误地把组织给予自己的权力,当做换取金钱的筹码。其实质就是权钱交易。”(《中国纪检监察报》2003.6.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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