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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神病无“法”控制的安全隐患?

2003-07-06 来源:文摘报  我有话说
2002年2月27日,福建永泰县一名精神病妇女在一条渡船上突然发病,砍死砍伤14名上学途中的小学生;

2003年6月8日,天津一精神病患者张某,趁家人不备,跑上铁道,30分钟拦停三列火车……

据调查,我国现有精神病患者在1600万人以上,其中住院治疗人数不超过10%,有90%的重性精神病人散居在家庭和社会中,而他们中的大部分人处于疏于管理的发病状态。

据卫生部疾病控制司张立副处长介绍,我国精神病管理涉及卫生、民政、公安几个部门。然而,我国目前的财政状况还无力承受对精神病患者全部实行社会医疗保险与社会福利收容。精神病患者长期用药给家庭带来了经济困境,不少人往往被称为“疯子”而遭到遗弃。

一位多年从事精神卫生保健的工作人员说,“齐抓共管”也好,“群防群治”也好,只有以法律的形式固定下来,才能真正落到实处。(《检察日报》2003.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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