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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金”与“订金”法律解释不同

2003-07-06 来源:文摘报  我有话说
消费者在购买家具或商品房时,都要预先签订合同。但许多消费者并不清楚在签合同时,“定金”与“订金”的违约责任并不相同。

合同上是“定金”的,依据《合同法》相关规定,一方违约时,双方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执行;如果无约定,经营者违约时,“定金”双倍返还;消费者违约时,“定金”不返还。

而对“订金”,一般可视为“预付款”,目前法律上没有明确规定,一方违约时,双方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执行;如果无约定,经营者违约时,应无条件退款;消费者违约时,可以协商解决并要求经营者退款。(《北京日报》2003.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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