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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车送考生引发争议

2003-07-10 来源:文摘报  我有话说
6月6日,杭州市下城交警三中队接到考生小黄母亲的求助,称小黄从家到考场坐公交车要一个小时,怕“路上有个耽搁就麻烦了”。次日早晨,交警只用了12分钟,就将小黄送到考场。此事很快见诸媒体。

有人认为,警车送考生进考场,既帮了考生的忙,也树立了交警的良好形象、提高了交警的“美誉度”。另一些人则认为,交警的这一举动会带来方方面面的不利影响。

每年有很多考生面临着在交通高峰时段上考场的问题,既然小黄可以通过一个电话预约而获得“警车送我上考场”的待遇,其他的考生为什么不行?杭州警力并不宽裕,如果交警有选择地送考生,对其他求助的考生来说就有失公允;如果全部接下来,就必然影响交警的日常工作运转;如果好事做不下去而全部加以拒绝,当初交警的行为未免有点“作秀”。

一个有序运转的社会必须要有明确的秩序作保障,不能靠偶发性的“帮忙”来获得发展。(《人民公安报》2003.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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