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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某派出所“扫黄”真相

2003-07-10 来源:文摘报  我有话说
派出所半夜“扫黄”

2002年8月的一天夜里,家住河南某县城郊的李四水送走了前来闹洞房的最后一批朋友后,打开VCD机,取出一盘“性知识漫谈”开始播放。突然房门响了起来:“闹洞房的,快开门!”

李四水把门打开。“你们涉嫌传播淫秽物品,请跟我们走一趟……”来者共三人,他们边说边打开VCD机。当电视上露出“难以入目”的画面后,他们就要动手搬VCD机。

李四水认出来者是本地派出所的,其中一个叫“胖子”(真名刘三宝)的民警他有点面熟,其他两个不认识。

“大哥,我们看的是宣教片,不是黄带。”李四水边解释,边上前发喜烟,欲求他们手下留情。但对方的回答不容商量。新婚燕尔的妻子张娇娇拼命想从“民警”手中夺回VCD机,情急之中,她拣起地上的一个扫把,往对方身上抡去,打在了对方的左臂上,血渗了出来。

“好大的胆子,你敢殴打公安人员”,三来者不由分说,一个抱着VCD机,拿着“黄碟”,另两个人架着张娇娇离开了李家。

手机费事件是起因

李四水办了一个小型养鸡厂。不久前,派出所的“胖子”警官带两个弟兄上门说:最近所里经费紧张,能不能帮助2万元,把弟兄们的手机费解决一下……

这几年李四水没少给政府出力:修建学校,改造公路,帮助失学儿童重返校园等公益事业。因此,他被政府授予“致富标兵”。李四水认为,赞助公益事业和给某些个人解决问题,完全是两码事。他以“周转资金不够”为由,拒绝了来访者的请求。此后有人给他捎话说,“胖子”让你以后小心点。

第二天天不亮,李四水到派出所要人。接待他的干警对他说:“放人好说,能不能把以前的手机费解决一下?”李四水终于明白了这伙人进家“扫黄”的症结。他找到派出所所长说明情况。所长叫来当天晚上办案的民警说:“把你们没收的带子拿过来审查一下”。当碟子放到“人体结构”之后,画面上出现了一些污秽场面,不堪入目。明明是宣传教育片,怎么成了黄色光碟呢?李四水怎么也想不通。无奈之下,他答应所长好好写一份检查,然后慎重考虑“手机费之事”。末了,向派出所缴了50元罚款,领着已哭成泪人的爱妻回了家。

新婚夫妇上访无果

为了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捍卫自己的人格尊严,张娇娇和丈夫商议,要通过法律途径,为自己讨回公道。

2002年8月底的一天,他们来到派出所声明:一是当天晚上民警们没收的光碟系宣教碟,绝没有“黄色”内容;二是当天晚上张娇娇是在家庭财产受到严重威胁的情况下,出于无奈才动手的,不是故意伤害;三是民警在既不出示证件,也不着警服的情况下,以执行公务为由非法侵入民宅,属非法行为。他们强烈要求派出所领导,对光碟进行技术鉴定,尽快查清事实真相,严惩肇事者,还自己一个公道。然而,十天过去了,派出所托人捎信:传播淫秽物品,罚款已经够照顾了,如果再到处反映,新账旧账一块算。夫妻俩再到县公安局反映问题,也一直没有回音。

肇事警察被判刑

2003年4月13日,李四水夫妇以公安民警“打击报复、非法侵宅、滥用职权”三项罪名同时向检察机关投诉、向法院起诉,要求检、法机关依法追究肇事者的法律责任,赔偿由此带来的经济和精神损失3万元。

2003年4月28日,一审法院以滥用职权罪判处刘三宝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两年,并附带民事赔偿,判令三被告人赔偿李四水和张娇娇的误工费和精神损失费8000元;建议公安机关给另两名肇事者纪律处分。后来李四水得知,那天晚上民警在他家房后潜伏了20分钟等待时机行动的,那盘VCD光碟是他们拿回去后重新制作加工,栽赃陷害的。

李四水夫妇虽然胜诉了,但他们并不兴奋。李四水说:“夫妻俩因此造成的心理障碍由谁‘买单’?”(《法律与生活》2003年第6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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