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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押“黑老大”工资照领

2003-07-20 来源:文摘报  我有话说
2001年3月开始,江西省南昌市新建县生米镇副镇长李本红纠集多人,承包了生米镇客运站,垄断了生米到县城唯一一条公路的客运市场。在李本红的幕后指挥、操纵下,客运站欺行霸市,滥施暴力。2002年,这个团伙东窗事发,李本红于当年5月17日被逮捕。

然而,李本红被逮捕后,生米镇党委、政府采取了一系列匪夷所思的“宽大政策”:5月24日,生米镇党委、政府给办案的南昌市公安局出具了一份《关于李本红的工作表现》的公函,说李本红“有较丰富的农村工作经验和较强的工作能力”,“镇党委、政府对其工作比较满意”。6月,生米镇政府在《计划生育服务活动的通知》上,赫然写着计划生育工作“夏宇片区”的“副指挥”为李本红。最荒唐的是,在狱中11个月的李本红却一直由其妻子万小凤代领他的“工资”,从未拖欠。

今年6月30日,南昌市东湖区法院以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强迫交易罪、妨害公务罪,判处李本红有期徒刑5年。

李本红的“非常待遇”引起了有关人士的不满和不安。接到群众举报后,新建县纪委日前向李本红家属收缴了已领取的“工资”。但生米镇一些群众仍然忧心忡忡,他们担心有关部门对李本红如此宽容,会助长其嚣张气焰,使其出狱后继续作恶。(《人民法院报》2003.7.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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