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抑郁男子持刀杀妻也要承担刑事责任

2003-07-20 来源:文摘报  我有话说
北京市民刘某与妻子李某感情长期不和,分居已久。今年4月刘某怀疑妻子在饭中投毒,数日拒绝吃李某做的饭,也不让孩子吃。5月14日,刘某在超市买了一把刀。次日,他冲进妻子李某的房间将李某杀死。事后,刘某从容地将存折、房产证、现金等物交给儿子,并嘱咐他照顾好自己。案发后一邻居报了警,民警将其抓获。

医学鉴定判定刘某患有焦虑性抑郁症,属于限制责任能力人。根据有关法律规定,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犯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可以从轻或减轻处罚。刘某虽然属于限制责任能力人,但仍应对其杀人的犯罪行为承担刑事责任。日前,刘某被逮捕。(《华夏时报》2003.7.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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