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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系统职务犯罪又现新手段

2003-07-20 来源:文摘报  我有话说
近年来,四川省成都市发现,金融领域职务犯罪出现了两种新手法:贪污旧钞和虚假核呆。

某县农行一储蓄所职员钟某和胡某,自2001年起,分别利用当班时经手捆扎破损旧钞之机,在每扎旧钞中少则抽取100元,多则抽取1000元至2000元予以侵吞,作案时间长达两年之久。直到去年,县支行将累积到一定数量的旧钞运往造币厂销毁时,造币厂在严格的清点程序中发现该县农行解交的旧钞有缺张情况,才将钟、胡二人查获,此时二人已累计贪污旧钞8万余元。

某银行彭州支行行长和副行长黄道斌、杨文萍为了充实“小金库”,在1998年,他们把多家不符合核呆条件的企业列入核呆名单。黄、杨二人授意多名职员伪造了各级法院的“判决书”、“裁定书”共计30余份;同时伪造了工商行政管理局对这些“核呆”企业的“注销证明”文件,之后,他们将这些假材料上报上级部门进行核呆,共虚假“核销”6家企业呆坏账。随后,该支行不通知被核呆的企业,让被核呆的企业继续还钱,他们以这种手段共给国家造成财产损失1900余万元。

面对金融系统职务犯罪方式、手段不断翻新的现状,检察官认为,各级银行管理人员必须提高监管水平,最大限度地减少各类职务犯罪案件的发生。(《检察日报》2003.7.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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