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nglish

出租车“塞车费”该谁埋单

2003-07-24 来源:文摘报  我有话说
在南昌一家媒体工作的王先生外出采访,结果恰逢车流高峰一路塞车,原本只要八九元钱就能到达目的地,最后一看计价器将近20元。“浪费时间不说,平白无故多花了一倍多冤枉钱,摊到谁头上都委屈。”王先生抱怨说,“塞车费”由乘客付很不合理。

然而,出租车司机对此有不同看法。一位名叫朱辉的出租车司机说:“有的乘客老以为我们故意把他们往容易塞车的地方带,其实我们也不希望塞车。要不是塞车,说不定能多拉好几趟客人呢。”

南昌市物价局收费二处处长苏根生说,出租车在时速12公里以下或等候状态时,按每5分钟加收行驶1公里的费用是合理的。否则出租车司机不愿前往拥挤路段,对市民出行也会造成不便。

针对这一问题,江西省社会科学院法学所所长王国良认为,乘客“打的”时与出租车司机之间形成的是一种运输合同关系,中途因塞车导致出租车停留造成的损失,不应由乘客承担。(《经济日报》2003.7.19)

手机光明网

光明网版权所有

光明日报社概况 | 关于光明网 | 报网动态 | 联系我们 | 法律声明 | 光明网邮箱 | 网站地图

光明网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