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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期羁押要追究责任

2003-07-27 来源:文摘报  我有话说
近日,最高人民检察院起草超期羁押责任追究办法。对于超期羁押情节严重造成严重后果触犯刑律的,要依法追究当事人的刑事责任。举报电话为:010-68650468、010-65252000。(《新民晚报》2003.7.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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