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nglish

失物招领有偿服务引发争议

2003-08-03 来源:文摘报  我有话说
“徐州诚信失物招领公司”日前挂牌营业。失主房先生7月25日支付了100元酬金后,高兴地从失物招领公司取回了自己的驾驶证、身份证、农行借记卡以及发票等失物。

公司的开办者李茜说,失物招领在美国、日本等发达国家已经形成一个比较成熟的行业,被称为“报失业”,而在我国则刚刚起步。目前公司已经和一些出租车公司建立了固定联系,今后还要和一些失物高发场所如公交公司、火车站等部门建立业务联系,帮助寻找失主。

李茜说,失物招领公司实行有偿服务。当拾主把捡到的东西交到公司后,公司付给拾主一定的定金,然后根据线索联系失主。当失物被失主认领后,公司将根据失物的价值向失主收取一定的酬金,然后再把酬金的一部分付给拾主。如果一个月后没有找到失主,公司则把失物退给拾主或转交给公安部门。

徐州陈安文律师认为,失物招领公司向失主收取酬金的做法缺乏法律依据。只有失主主动找上门来要求为他寻找失物,公司才可以向失主收取酬金。(《江苏法制报》2003.7.28)

手机光明网

光明网版权所有

光明日报社概况 | 关于光明网 | 报网动态 | 联系我们 | 法律声明 | 光明网邮箱 | 网站地图

光明网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