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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利官员骗取206万元护堤款

2003-08-07 来源:文摘报  我有话说
国家审计署在审计中发现,2000年1月和5月,荆州市长江河道管理局洪湖分局和其所属单位洪湖市长江河道工程公司,分别将石料款100万元和106.4万元汇到“嘉鱼县高铁镇九岭山采石厂”在农行开设的账户上,面值100万元的发票既无该厂财务部门的印章,又无税务部门的印章。

两笔石料款被长江水利委员会界牌工程代表处的职工苏勇全部转到其个人账户上,并在随后的一年时间内陆续取出。

审计组发现,尽管建设、监理、设计、施工四家的工程管理报告样样俱全,但工程建设资料漏洞百出。原来,洪湖分局副局长杨平等3人,要求湖北省水利水电勘测设计院职工别某等人,按照他们提供的数据,绘制了工程竣工图,工程公司支付设计费4万元。“监理处”总监魏某直接在洪湖分局工程科长王志炎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以及质量评定表上签字盖章,并以监理处名义出具了虚假监理报告。事后,魏某收受监理费2万元,并存入个人账户。

2001年12月,王志炎指示工程公司副经理黎某凭空编写了建设、监理、设计、施工四家的工程管理报告。2002年1月27日,杨平以洪湖分局名义邀请了一个11人的工程验收小组,这个子虚乌有的抛石工程居然被评为“优良工程”。实际上,这个所谓的“抛石护堤工程”,根本没有一块石头被扔进水中!

(《京华时报》2003.7.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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