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奥组委发布产权公告

2003-08-07 来源:文摘报  我有话说
奥组委3日发布产权公告说,根据《奥林匹克标志保护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北京奥组委为该会徽的权利人,该会徽的商标注册申请已在国内外进行。未经北京奥组委许可,任何机构或个人均不得为商业目的(含潜在商业目的)使用该会徽。

公告说,任何机构或个人,在任何情况下均不得将该会徽进行拆分、歪曲、篡改等变形使用,亦不得将该会徽作为其他图案的组成部分使用。否则,将追究侵权人的侵权责任。

(《华夏时报》2003.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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