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扶持中等收入阶层保护低收入阶层

2003-08-10 来源:文摘报  我有话说
今年6月,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的《我国居民收入分配状况及财税调节政策》,第一次提出了扶持中等收入阶层和保护低收入阶层的说法,为正在进行中的个人所得税改革方案加了一条明确的思路。

该报告主持人白景明研究员认为,“当前中国每月可支配货币收入达到3000~10000元,不包括资产型收入者和自我就业者的工薪群体,就应被划入中等收入阶层。这一收入阶层在全国所占比例并不大,但消费潜力却是所有阶层中最大的。”

白景明认为,一个国家的税制设计总有一条指导性思路,在我国现阶段,税制指导思路应当是培育中等收入阶层。白景明说:“富裕阶层边际消费倾向是递减的,只有中产阶级才具有最蓬勃的消费欲望,他们已经成为我国住房、汽车、旅游等中高档消费的主体。而目前3000~5000元这一收入人群承担的15%的个税税率相对偏高,一定程度上压抑了中等收入阶层的消费热情。”

白景明的意见是在适度提高免征额基础上,将现在第一、二、三个级次合并为一档,统一征收10%的个人所得税,使绝大部分中等收入阶层享受30%的减税。

至于如何保护低收入阶层,一些专家认为个税起征点的争论其实与低收入阶层没有太多的关系,因为他们的收入要么低于免征额,即使高出也仅需缴纳极少数额。因此对于贫富差距的调节需要有另外的视角。

中国人民大学财政金融学院教授钱晟认为,解决就业是今日中国面临的最大问题。劳动和社会保障部有数据显示,目前每年新增就业岗位的75%由中小企业提供,而绝大部分的中小企业属于“富人”的产业。

“如炒得火热的大学生打工纳税问题。”钱晟说,“与其讨论该不该给大学生减税,还不如让他们回学校安心学习,同时通过宽松的税收政策扶持民营企业,让它们为大学毕业生创造更多的就业岗位。”“对穷人来说最大的不公平来自于第一次分配的不公平,行业差距的存在乃至于最基本的就业机会缺乏造成的差距,很难依靠税收这个第二次分配的手段取得效果。”(《三联生活周刊》2003年第31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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