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nglish

警惕干部犯罪年轻化现象

2003-08-10 来源:文摘报  我有话说
在北京市人民检察院召开的新闻通气会上,副检察长兼反贪局局长王双进介绍了当前职务犯罪的三大趋势,第一条就是贪官的层次向高学历、年轻化发展,“35岁现象”日渐突出。

最高人民检察院职务犯罪预防厅厅长敬大力介绍说,近年来年轻干部职务犯罪呈现出以下新特点:首先是涉案金额数目巨大;其次是犯罪人员文化程度高;第三是主要集中在贪污罪和挪用公款罪两个罪名;第四是国企、行政管理、金融三部门是职务犯罪的重灾区。

敬大力在分析青年干部职务犯罪深层原因时,强调指出制度因素不容忽视:

第一是管理制度存在漏洞。主要表现在:用人制度上民主推选少,领导任命多,公开竞争少,暗箱操作多;工作管理制度不健全;财务管理制度不严格,会计审核马马虎虎。第二是监督制约制度不得力。由于监督机关的人、财、物受制于部分被监督者,监督权难以全面实施。第三是惩罚制度不严密。这些缺陷和不足叠加在一起,为一些职务犯罪提供了条件和机会。

敬大力认为“合理的用人制度、工资制度和惩罚制度,应当是治理青年干部职务犯罪的三剂良药。”即,要建立民主、公开、竞争的用人制度;逐步实现“高薪养廉”的经济保障机制;实现公共权力运行和对权力监督制约过程的高度法律化、制度化、规范化。(《瞭望》2003年第30期)

手机光明网

光明网版权所有

光明日报社概况 | 关于光明网 | 报网动态 | 联系我们 | 法律声明 | 光明网邮箱 | 网站地图

光明网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