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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价葡萄案”了断有点难

2003-08-14 来源:文摘报  我有话说
北京农林科学院林业果树研究所投入40万元研究经费培育的研究用葡萄被几个馋嘴民工偷吃,使整个研究链断裂,给研究工作造成无法挽回的巨大损失。目前,4人因涉嫌盗窃被拘留,拘留期满是否被逮捕,直至追究刑事责任,要取决于这些葡萄的价值。

农科院林果所葡萄项目组组长徐海英老师说,按照普通葡萄的价值赔我们个三五百元钱,对这个项目毫无意义,索赔多了几个民工根本赔不起。这种偷窃行为主要的损失是数据,是无形的智力成果。虽然研究所每年都会雇人在园中搭窝棚整夜看守,但是每年都有试验园中的水果被偷的情况,只不过今年几个民工把所里最重要的葡萄给偷吃掉了。

中国政法大学教授马怀德分析说,民工事前可能不知道葡萄的价值,因此其盗窃的数量只能按一般葡萄的价值来衡量。按照法律规定,盗窃数额在1000元以上才构成盗窃罪,否则只能按治安处罚条例给予治安拘留等处理。采访中记者了解到,过去曾出现过小偷因盗窃4个研究用玉米造成重大科研损失,被判刑两年的案例。(《北京青年报》2003.8.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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