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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晓庆被取保体现司法进步

2003-08-21 来源:文摘报  我有话说
8月15日,刘晓庆在北京市看守所被取保候审,为躲避媒体采访,刘直到8月16日才走出看守所。

在得知这一消息后,中国政法大学洪道德教授说:“刘晓庆作为一家涉嫌偷税的公司的董事长,在起诉阶段能被取保候审,这样的案例在以前很少见。这体现了司法机关在具体工作中真正重视了程序合法,是我国司法实践的一大进步。”

对于此前有媒体猜测,刘晓庆此次有可能无罪释放,许律师肯定地说,刘目前确实只是取保候审,而不是释放。

据税务机关调查认定,1000多万元偷漏税款实际上是晓庆公司的偷税金额,而刘晓庆个人的偷税金额约为13万多元。如果刘晓庆不但还清了自己欠下的税款,还替晓庆公司还清了欠税,那岂不是节约了大量司法成本,又能尽快挽回损失?洪教授指出:“这不合法。法院最终会对刘晓庆进行依法裁量,公司偷税不都是刘晓庆一人的责任,刘晓庆个人的钱将不能用来偿还公司的欠税。”

司法机关是不是不准备追究刘晓庆的法律责任了?“恰恰相反”,洪教授解释说:“如果是公司涉嫌偷税,检察机关将根据掌握的证据,首先追究涉嫌偷税的直接责任人和操作者的法律责任。而刘晓庆如果不能证明不知晓此事,也逃避不了责任。如果是公司偷税,作为董事长的刘晓庆可能会被处以徒刑为主,而如果是个人偷税,则主要会被处以罚金。”

(《北京娱乐信报》2003.8.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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