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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四”事件中日谈判经过

2003-08-21 来源:文摘报  我有话说
8月12日,新华社播发消息:日本方面承认齐齐哈尔伤人毒剂桶为侵华日军遗弃化学武器。

“8·4”中毒事件发生后,沈阳军区遗弃化学武器办公室高级工程师赵占上与总参防化指挥工程学院教授陈海平最早抵达事故现场,负责对5个毒剂桶进行鉴定。经对照侵华日军遗弃的化学武器特征,以及日本相关资料中有关散装芥子气的记载,8月6日他们得出结论:“8·4”中毒事件有毒化学物质为侵华日军在中国遗弃的化学武器芥子气。理由有三:1.盛装有毒物品的铁桶尺寸高750mm、直径450mm;外观为圆形,钢质;头部有螺口、螺帽;螺帽为铜制;桶顶有3个出口,头部有耳环,这些都与日本化学武器芥子气的桶装外观特征相符;2.桶内装填物经侦检和化验分析为芥子气;3.人员中毒症状与芥子气中毒症状相符。

8月8日,日方代表团抵达齐齐哈尔,在对5只铁桶进行检测后,双方进行了首次谈判。日方认为,按照日方的鉴定方法,铁桶的油状物是芥子气和路易氏气;日方没有这种规格的铁桶;桶内有残留物,不易检测;铁桶上无标志,外形上比日方同类桶多出一个螺口。日方最后表态:现有证据不足以证明5只毒桶是日军遗弃的,但不排除是日军遗弃的可能性。当晚,日方代表团预订了第二天离开的车票。

为使“8·4”中毒事件有个明确说法,在中方强烈要求下,日方代表团第二天再次来到处理日军遗留在华化学武器托管库,打开已密封的包装,仔细地对铁桶及其液体进行重新检测。在随后的第二轮谈判中,中方专家一一驳斥了日方提出的意见:1.之所以检测的结果不一致,是因为双方使用的仪器和检测方法不一致;2.日方提出没有这样规格的桶,可沈阳军区处理日本遗留化学武器托管库保存着同样的日本化学武器铁桶的照片……

在无可辩驳的事实面前,日方不得不承认5只毒剂桶是侵华日军遗弃在华的化学武器的事实。

(《中国青年报》2003.8.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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